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3〕15号)和《南浔区农业科技示范户遴选办法》(浔农发〔2016〕9号)等文件要求,经主体自愿申报,各镇(街道)推荐,区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审核,确定吴培方等100户农户为2023年南浔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户,现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情况或意见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科教信息科,联系电话:0572-3023993,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9日附件:2023年南浔区农业科技示范户汇总表3666514-28423-133-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