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全市“无诈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扬市监指〔2023〕160号)文件精神,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开展了全区“无诈企业”创建评选工作,按照创建要求和程序,经过宣传动员、企业申报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申报扬州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创建全市“无诈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人:陈尚,联系电话:0514-86860971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城路52号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