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办事指南(第五期)惠企政策名称《大兴安岭地区金融开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外省上市公司迁址落户我区奖补政策)申报条件外省上市公司迁址落户大兴安岭地区的企业具体优惠条款对外省上市公司迁址落户我区,完成工商登记和纳税登记变更并承诺5年内不迁出的,地、县两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总计1000万元,申报材料及要求(1)奖补资金申报表,(2)大兴安岭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3)企业基本信用信息(信用黑龙江等网站打印,(5)验资报告,(6)获得奖励之日起5年内不迁离大兴安岭地区的承诺书,以上申报材料,(2)(4)项核验真实性,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1)(3)(5)(6)交原件(一式两份,县(市、区)金融工作主管部门收集初核,提交地区金融产业项目招商工作专班,申报时间每年集中申报1次(截止2027年7月28日)办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莉0457-2710537张凯0457-2115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