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古创业就业,其实际用工单位应符合本实施细则明确的补贴范围,二、补贴标准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三、申请材料(一)《来古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三)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工资发放凭证,申请人向古田县就业和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县就业和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对所提交的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复核通过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公示和审核无异议的补贴申请,县就业和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补贴和各种原有人才补贴、毕业生补贴重合的,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四)本实施细则由古田县财政局、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来古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田县财政局2023年11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下载附件:来古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docx【原件】ND02114-0200-2023-00114.pdf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