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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办法》的通知

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 2023-11-07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神,我局制定了《常州市武进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办法》,附件:常州市武进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办法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2023年11月7日附件常州市武进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办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目标任务聚焦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鼓励发展体验农业、创意农业、分享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若市级未进行奖补,(二)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创建,若市级未进行奖补,对认定为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若市级未进行奖补,若市级未进行奖补,对认定为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的其他市级以上各类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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