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湛财农〔2023〕84号)精神,我市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材料要求:材料一式3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将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邮箱zxcc14725888@163.com),2023年11月7日8时30分开始接受材料报送申报,2023年11月20日17时30分为申报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周翔联系电话:6681169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2: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