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申报基本条件(一)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应当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和当年度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记入所在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的单位和个人,限制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按照《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锡科规〔2021〕68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按《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锡科规〔2021〕68号)、《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评价标准》(锡科财〔2021〕71号)作出相应处理,项目申报单位和各地科技、财政主管部门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无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按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申请书、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或发展规划或实施情况)、指南要求的相关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3.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申请书上应有申请单位财务部门盖章和财务负责人签章、法人签字、单位公章及主管部门的公章等,同意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可以查询本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电话:81890892(其他板块咨询电话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2023年度无锡市“太湖之光”科技攻关计划“揭榜挂帅”(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和氢能领域)申报指南2.2023年度无锡市“太湖之光”科技攻关计划“揭榜挂帅”项目(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和氢能领域)申报推荐汇总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技局2023年11月1日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和下载附件来源:无锡高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