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在长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市科技局对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给予后补助支持,一、支持重点支持在长高校院所及其下属医疗机构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根据2023年申报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包括本地转化数量)、市科技成果库入库数量、技术合同成交额、产学研对接活动情况、成果转化联络员队伍建设情况等进行评价,三、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为长春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及其下属医疗机构,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专业的科技成果转化队伍,3.优先支持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专员开展服务的高校院所及其下属医疗机构,推荐单位须于11月14日16:00前完成网上推荐,中省直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省直以下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线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赋分,在长春市科技局官网、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七、咨询方式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8877727213664320122业务咨询电话:88777263曾亚琼纸件报送地址:长春市科技局(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政务服务中心591-2房间)2023年11月3日附件: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后补助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