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根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现组织开展实用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购房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已被评为“实用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二)政策有效期内在江海区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宅或人才安居房,二、申报材料(一)江海区实用型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二)申请人或配偶在江海区购房相关材料(备案合同、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江海人才通三、申报途径请符合条件的人才于11月30日前通过“江海人才通”小程序首页人才政策专区-补贴申请-江海区实用型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进入申报或通过首页人才政策专区-人才政策-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申报指南-江海区实用型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进入申报,上传佐证材料,或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提交到我局企业服务股(区政府2号楼5楼2507室),附件:江海区实用型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docx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2023年11月6日(联系人:赖女士,电话:389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