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及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进行承诺,市委或市政府明确要求支持且计划于2023年内完成的,即申报项目材料、投资凭证的单位与申报单位为同一单位,投资额主要包括品牌策划设计、门店建设(含改造等)、设备购置安装、平台系统开发、配送中心规划设计等与项目实施直接相关的支出,费用包括活动直接相关支出,如场地租用、设备租赁、活动策划、现场设计、安保监理和相关宣传等费用,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计划、完成情况、资金来源和支出明细构成、项目经济与社会效益等,提供活动实施方案及取得的成效,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立项依据、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资金来源和支出明细构成、项目经济与社会效益等,提供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立项依据、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项目实施计划或方案,计划2023年内完成的项目可暂不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申报单位对应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同步提供,提供相关单位主办或支持举办的通知等文件,(3)申报单位的相关资格、奖励、荣誉证书等,联系电话:020-66286690)附件1: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扶持零售业发展项目)的通知.pdf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模板.doc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6日(白云区科工商信局联系人:陈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