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派要求(一)派出单位1.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以及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单位,3.州(市)级有关事业单位、有关企业,4.非“三区”县(市、区)有关事业单位、有关企业等,(二)选派对象及条件1.选派对象主要为能够解决受援地区科技需求的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农村生态、环保、信息化等行业的科技人员,自愿为受援地服务对象提供科技服务或到受援地开展科技创业,(三)服务对象1.优先选派“三区”科技人才服务云南省三区三州和边境三区县,3.县直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不能作为受援单位,派出单位或其下属单位不能作为本人受援单位,(四)服务内容与形式选派科技人员要围绕服务地区或单位的科技需求,(三)对“三区”科技人才与服务对象联合申报的产学研科技计划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单位对“三区”科技人才应从人才工作经费中给予更多支持,原则上同一受援单位同期服务的“三区”科技人才不得超过3人,(四)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州(市)申报材料按派出单位属地汇总报送,(五)请各州(市)、省直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2024年云南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五方协议书》(详见附件2),附件:1.云南省“三区”县名单(89个)2.2024年云南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五方协议书3.“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4.“三区”人才州(市)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11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