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扬州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扬知〔2023〕14号)要求,经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等程序,拟确定江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承担2023年度扬州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立项单位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纪委)电话:89332610扬州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