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创业导师选聘条件、选聘范围和工作要求,具体通知事项如下:一、创业导师人选的基本要求(一)创业导师选聘范围:1.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科研开发推广机构的创业指导专家,3.科技、法律、会计、经济咨询等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负责人,4.在创新创业指导、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其中:政府相关业务负责人应是对创新创业活动有管理、指导、服务职责的业务负责人,法律、会计、经济咨询等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指导活动,二、创业导师的工作重点(一)创业导师服务内容:1.项目论证,根据行业领域、企业类型为创业者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的导师帮扶及跟踪指导,为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手续办理、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将予以解聘:1.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不接受市科技局安排的创新创业指导工作的,2.以市科技局创业导师名义在社会上从事创新创业导师职责范围之外的活动,(三)创业导师参加项目论证、咨询诊断等创业帮扶活动,(三)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12月5日前将泉州市火炬创业导师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应具备基本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或其他具有推荐资格的主管部门,联系人:陈坚议电话:0595-22579329邮箱:kj22579329@163.com附件:1.泉州市火炬创业导师申请表2.泉州市火炬创业导师推荐汇总表泉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