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生产效益良好,2.信誉良好,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经单位自荐或主管部门推荐,为激发见习单位主动开展见习活动的热情和潜力,提升见习单位的整体素质,自治区结合实际定期开展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优先选取参加本次计划且提供岗位质量高、吸纳见习人员多、见习活动效果好、留用率高的见习单位树立为见习示范单位,对见习单位一次性接收见习人员10-20名、21-40名、41-60名、61名以上的,每年分别给予一次性见习单位指导管理费用2000元、3000元、5000元、10000元,对见习单位每年累计接收见习人员10-20名、21-40名、41-60名、61名以上的,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见习单位,分别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补贴3000元、5000元、8000元、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