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制定印发<浦东新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浦人社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共两批81家企业符合条件(明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协调小组反映,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58850250附件:1.2021年度地方教育第八批75家(工会岗位能力类)2.2022年度地方教育第二批6家(工会岗位能力类)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协调小组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