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依据《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专项实施细则>等9个“兴沈英才计划”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沈科发〔2023〕16号)规定,市科技局编制形成了2023年沈阳市科技人才专项项目拟立项支持清单,现予以公示,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人才处,22730810成果处,23768569监督电话:监督处,22722774附件:2023年沈阳市科技人才专项项目安排公示表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3日附件:2023年沈阳市科技人才专项项目安排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