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阳县2023年度闽宁协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彭政发〔2023〕55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闽宁协作就业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彭就创组办发〔2023〕20号)文件要求,现对拟发放区外、区内转移就业补助资金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日-11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向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举报,来信请寄: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举报电话:0954-7012054、7015285,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对所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和企业补贴享受资格,附件:1.彭阳县2023年区外脱贫(移民)务工人员转移就业补助资金拟发放名册2.彭阳县2023年区内脱贫(移民)务工人员转移就业补助资金拟发放名册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