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盐县企业股改上市若干政策》(盐政办发〔2019〕57号)和《关于印发海盐县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21)37号)等文件,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初审以及相关部门联审并报联审会议审定,决定给予浙江迈思特液压管件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股改阶段奖励50万元,现将该财政奖励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日-11月7日(共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办反映,联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2269海盐县财政局(金融办)2023年11月3日信息来源:县财政局(金融办)【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