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市商务局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建设促进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潭商发〔2023〕30号)文件精神,经企业和各县市区、园区申报,各县市区、园区商务和财政部门联合初审推荐,第三方机构评审,与市财政局联合复审,拟对符合条件的2022年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建设促进资金项目给予支持,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拟支持企业和县市区、园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反映,联系方式:1.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市政府办公楼B栋1516室,蒋赛,2.市商务局机关纪委:市政府办公楼B栋1328室,附件:湘潭市2022年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建设促进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湘潭市商务局2023年11月2日湘潭市2022年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建设促进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