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各类型评价主体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融合发展,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进行,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存在终止备案情形的评价机构按规定取消评价资格,四、分类实施(一)全面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企业对在一线在岗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部署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建立以服务产业为导向、吸纳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的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模式,支持经评估论证且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三)稳步推进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其他中小微企业和社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做好新时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作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落实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措施之一,抓好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指导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重点做好评价机构备案、评价规范与题库开发、考务管理服务等技术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