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宜昌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通知日期:2023-11-0215:39来源:宜昌市科学技术局责任编辑: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阅读量:593微信扫一扫分享本页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按照《宜昌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开展2023年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宜昌市内注册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2.在申报领域具有全市领先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3.在申报领域或学科拥有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临床专家作为带头人,且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医学临床研究、试验、诊疗和护理等方面创新团队,三级甲等医院可申报一至两个领域的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同一领域已建设省级、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市级重点实验室的,不再申报,三级专科医院可围绕特色专科申报一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拟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称以“宜昌市XXX(领域)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形式命名,三、申报受理程序1.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填写《宜昌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见附件),至2023年11月30日截止,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孟雅娟李莹联系电话:0717-6733108附件:宜昌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申报书.docx宜昌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