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办咨询电话:0835-8863185)三、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吸纳脱贫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实际缴费月数申请每人每年11820元(985元/月)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单位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部分),(经办咨询电话:0835--8866131)五、企业吸纳脱贫家庭劳动力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奖补企业吸纳脱贫人口10人以上的,(经办咨询电话:0835--8866131)六、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补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