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工艺美术参展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桂工信消费〔2023〕435号)工作要求,我厅组织开展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二届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展览参展作品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各市材料审核、专家初评及终评等程序,现将拟入选展览的200件作品(含20件优秀作品)及10件备选作品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天(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以书面形式于11月8日前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联系电话:0771—8095015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广西工信大厦三楼301办公室邮编:53002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1月2日文件下载:附件1: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二届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展览拟获优秀及备选作品名单.xlsx附件2: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二届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展览200件拟入选作品名单.xlsx附件3: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二届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展览入选作品备选名单.xlsx文件下载:附件1: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二届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展览拟获优秀及备选作品名单.xlsx附件2: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二届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展览200件拟入选作品名单.xlsx附件3: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二届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展览入选作品备选名单.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