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2023年我县实际种植水稻的农民,经村级核实并公示无异议,种植双季稻50亩以下的,给予早稻100元/亩、晚稻50元/亩奖补,种植双季稻50亩(含)以上的,给予早稻150元/亩奖补、晚稻50元/亩奖补,参照双季稻早稻标准奖补,给予50元/亩奖补,新增耕地种植水稻的,三、补贴范围:在全县范围内种植水稻稻集中连片均达5亩(含5亩)以上的耕地,四、补贴申请材料:2023年种植奖补面积核实和资金发放农户登记表、2023年种植奖补面积核实和资金发放村委汇总表、2023年种植奖补面积核实和资金发放乡(镇)汇总表,五、补贴程序:村组登记--村级公示--村级核实--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抽查——发放补贴,七、申请材料补充纠错时限:11月10日-11月20日,九、咨询电话:0797-2829678十、联系人:骆伟,电话:1917909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