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科局发〔2023〕18号丰都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县级研发平台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就2023年度县级研发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依托在本辖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建立的具有自主研究开发能力的技术创新组织载体,二、申报条件县级研发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托单位是在丰企业或其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承诺为县级研发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二)依托单位应成立并运行1年及以上,(四)有固定的场所、科研仪器设备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申报单位填报《丰都县研发平台建设申报书》(见附件)并附上相关佐证资料,县科技局组织相关人员到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并形成初步意见,县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采取资料评审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并提出推荐意见,县科技局党组对专家评审提出的推荐意见进行研究确定,经县科技局党组研究确定后的申报单位在县政府公开网(县科技局栏目)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科技局发布研发平台名单并授牌,四、相关事项(一)根据《丰都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对首次认定为县级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县级研发平台,附件:丰都县研发平台建设申报书丰都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1日(联系人:隆敏,地址:丰都县第二行政楼809室)文件下载丰科局发〔2023〕18号丰都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县级研发平台的通知.doc附件下载:附件丰都县研发平台建设申报书.wps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