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6〕110号),《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6〕111号),《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厚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办公室自收到异议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联系,否则该异议作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2023年11月02日起至2023年11月11日止,在厚街镇人民政府网(www.dg.gov.cn/houjie)公示10天,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竹园路68号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85582713东莞市厚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序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镇(街)村(居)委会家庭人数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房屋数量(间)月人均收入(元)主要收入来源符合保障条件保障方式备注1王云波460022********1227厚街镇湖景4003007.75工资经适房家庭实物配租赖良福352624********671X赖颖469005********1223赖佳慧469005********12202朱可晗360313********1520厚街镇湖景4002510.21工资经适房家庭实物配租汪云武511226********7290汪宗熠500237********6630汪磬瑶500237********6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