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单位:《卫滨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项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31日卫滨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项制度为进一步强化“项目为王”理念,建立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月调度制度、施工和要素保障白名单制度、核查制度,三、适用范围区领导牵头推进项目,四、建立月调度制度(一)调度重点所有区领导牵头推进项目,督促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实,对区领导牵头推进的项目,五、建立施工和要素保障白名单制度(一)重点支持领域所有区领导牵头推进项目,协调解决开工项目、在建项目、达效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政策措施、工作任务落实,六、建立核查制度(一)核查范围对“三个一批”项目、省重点项目、灾后重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全覆盖督导核查,推动项目建设任务落实,重点核查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资金、用能、建材、油电气路等要素及时保障情况,是否因要素保障不到位不齐全而影响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达效,相关阅读:政策解读:卫滨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