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题:为加工贸易注入发展新动能——海关总署详解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16条改革措施新华社记者邹多为为提高加工贸易发展水平,海关总署近日出台《海关总署关于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围绕提升便利化水平、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筑牢安全发展防线3个方面提出16条改革措施,加工贸易“两头在外”发展模式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已经不相适应,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5.57万亿元,对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总体部署,海关总署研究提出上述一揽子改革措施,提出的放宽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优化集中内销和企业搬迁手续、试点开展单耗管理改革、拓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适用范围、整合联网监管账册和以企业为单元账册管理模式等10项举措,提出的简化国内采购设备出区手续、支持加工贸易新兴业态发展等3项举措,集团陆续实现了1940余吨狭鳕鱼、鲭鱼等保税生产原料在旗下公司间的调拨,顺应加工贸易企业集团化发展需求,拓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适用范围有效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措施将为加工贸易注入发展新动能,推动加工贸易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