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于当年新增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对当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且保持一定增长的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第七条给予重点企业办公场所支持(一)对当年新开业并入统的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二)对当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的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三)对当年新开业并入统的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第八条加大重点企业人才培育力度(一)对当年新开业并入统的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或当年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给予以下支持:1.对年应税总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高端人才,(二)对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当年引进并落户本区,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或当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给予以下支持:(一)对当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给予总额最高20万元的补贴支持,第十一条加快高端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一)对于当年新引进10家以上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招商载体奖励,给予50万元的招商载体奖励,第十二条支持招商中介加快发展鼓励我区招商中介加快引入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一)对于当年新引进项目并促使企业新增入统的招商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