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局研究制定了《李沧区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李沧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10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李沧区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李沧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高水平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的重要载体,支持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二)指导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所需的资金、人员、场所等保障条件,第七条建设依托单位是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区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出区重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发展目标、组织结构等重大调整意见报区科技局,区科技局公开征集、发布区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第四章认定与管理第十条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与批准程序:(一)依托单位填写《李沧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及其它申报材料,区重点实验室主任应当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职责是审议区重点实验室的目标、研究方向、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指标包括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成果转移转化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整改后评估仍不合格的取消区重点实验室资格,第三十二条依托单位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区重点实验室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