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10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图书馆工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平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部门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管理制度的通知》(平财预〔2023〕13号)、《平湖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平财监督〔2020〕19号)、《关于印发<平湖市市级财政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财预〔2022〕24号)关于“列入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建立项目支出管理制度”的文件和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第三条图书馆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符合财政要求的政府采购与以确保图书馆业务正常运行,第四条图书馆特定目标类项目涉及政府采购方式严格按照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第五条图书馆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法》等要求,第二章资金来源、测算依据、适用范围、绩效目标第六条图书馆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管理资金、上级转移支付,第七条图书馆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主要用途,图书馆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主要用途:单位履职特定目标类支出、各相关项目工作经费等,第八条图书馆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测算依据,图书馆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测算依据:根据财政局每年制订的市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财务文件规定和政府采购文件执行,第九条图书馆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图书馆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一)金平湖智慧书房智慧化提升项目:完成农民读书会建设与管理规范市地方标准研制,(注:每年根据上级考核办法要求与资金用途调整绩效目标)第十条图书馆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指标,图书馆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指标:(一)金平湖智慧书房智慧化提升项目:主要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注:每年根据上级考核办法要求与资金用途调整绩效指标)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及评价第十一条图书馆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实行领导责任制,第四章资金监督、检查与问责第十四条图书馆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应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