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阳县2023年度闽宁协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彭政发〔2023〕55号)和《彭阳县朝那鸡孵化育雏场改造提升及静原鸡保种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彭农产办发〔2023〕105号)文件要求,现将彭阳县朝那鸡孵化育雏场改造提升及静原鸡保种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兑现补贴资金予以公示,朝那鸡孵化育雏场改建完成育雏棚3栋共1761.75平方米,购进育雏设备3套(包括育雏笼、笼架主体、喂料系统、供饮水系统、清粪系统),静原鸡保种场购置生物管控通道及设备1套,宁夏万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彭阳县朝那鸡孵化育雏场改造提升及静原鸡保种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完成相关建设内容,拟兑现补贴资金150万元,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11月9日,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3日18:00前,以实名制或书面形式,向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举报电话:0954—7013532,举报邮箱:pyxmfwzhx@163.com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