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鄞州区“亩均论英雄”评价主体差别化电价实施细则(试行)》(鄞亩均办〔2022〕1号)文件规定,计划针对2020年度亩均评价D档且2021年度亩均评价脱D的差别化电价加征企业,从2022年差别化电价加征资金中进行奖励,现将奖励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向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6935,89296936,附件:2020年亩均评价D类企业差别化电价征收奖励表.pdf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