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对近期受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附件:渝北区2023年第十五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10月31日(联系人:李莎莎、许涛,联系电话:67380053、67192812)附件:2023年第十五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序号单位名称申请类别及等级申请类型公示意见1重庆格致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升级同意,2重庆华地资环科技有限公司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增项同意,3重庆市环卫集团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新申请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