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进一步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根据《江苏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苏文旅发[2021]92号)有关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第五批江苏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评定工作,经各地推荐、实地考核、专家评审、厅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拟确定江南(苏州片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水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个项目入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附件:第五批江苏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入选名单.docx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