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财农〔2023〕23号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专项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宗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就业局、县交通运输局: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调整方案的通知》(松府发〔2023〕号)文件,现将2023年到位的财政涉农专项资金37743.08万元统筹分配给你们,详见资金分配表,其中由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项目资金与之前已下达的资金为同一项目的资金,可按原下达的资金文件报账,政府收支类科目按原上级资金文件科目列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实施单位及时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各责任单位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利益联结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二、项目实施单位对整合后的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绩效负责,及时将项目录入扶贫监测系统,附件:附件:松桃县2023年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分配表.xlsx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松桃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