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行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年度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以下简称“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连续两年报足报表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2.支持产销分离,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3.支持新办科技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8.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建设,对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金融业、20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服务业、1亿元及以上的物流业、20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服务业、5000万元及以上的商务服务业新建项目,(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9.支持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11.鼓励社会组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