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19]45号)、《关于调整落实就业见习相关政策的通知》(并人社函[2020]52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1118号)要求,2023年度对山西三晋青创劳务有限公司申报的2名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助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招用3人,留用2人,每月按太原市最低工资发放留用率奖励补贴共计1782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杏花岭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馈,并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351-3044619监督电话:0351-3382450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