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桥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街道对1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可委托代建机构进行管理,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监理机构由项目办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统一通过新区中介集市管理服务平台采购,三、立项管理(一)项目库管理制度街道各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和各居民区可根据群众呼声、工作需要和上级部署,300万元(含)以上的非基建工程类项目按照《浦东新区非基建工程类项目预算评审实施办法》做好项目评审工作后实施,其中施工金额1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管理人自行采购,其中施工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还需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其中预算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项目还需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代建及审计单位按照《塘桥街道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进行采购,合同报签、用印与签订人的审批程序按照《塘桥街道合同管理办法》实施,合同金额10万元(含)以上原则上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评审资料、立项审批资料、合同、签证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等,街道原工程管理相关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