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九届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顾客满意度调查、现场评审和陈述答辩等评审程序,确定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等20家受评组织为第九届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候选授奖组织,现予公示,一、公示组织的名单(按组织拼音字母排序)1.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2.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5.巨石集团有限公司6.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8.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9.绍兴上虞新银邦生化有限公司10.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12.物产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1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14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15.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7.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8.镇海石化建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9.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20.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二、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7日至31日,公示期5天,三、反映问题的方式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3.联系方式: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0571—89761416,监督电话:0571-88381212,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