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58号)等文件精神,拟对上年度参保缴费、裁员率等指标符合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见附表)给予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其中大型企业按30%、中小微企业按60%比例补贴,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单位有各类情况反映的,或被公示企业对于单位划型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区就业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情况,划型政策咨询电话:北湖区失业保险陈先生2155563资格、资质等违规情况反馈电话:区就业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江先生223684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股何女士2167699北湖区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返单位公示名单.xlsx北湖区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