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实施主体棚室损毁,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二、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2.申请主体在农业领域(主要为设施农业)中广泛应用物联网、智能控制等现代信息技术,且有一定成效,特别是农业生产远程监控、科学决策管理、自动控制、精准作业、产品溯源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3.试点实施主体棚室设施用地手续完备,(如水肥一体化、自动喷滴灌、智能化系统和数字设备等)三、申报范围推动智能感知、分析、控制等技术和设备在设施园艺领域集成应用,由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区实际及遴选出的实施主体建设需求(超出部分由实施主体自筹),五、申报程序1、有建设需求的实施主体按照申报条件,申报书格式可自行制定,2、由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六、有关要求申报书请于2023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与市场信息股,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联系单位:安次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与市场信息股联系电话:7993905邮箱:ac2120335@126.com廊坊市安次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