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实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的通知>的通知》(巴人社函〔2022〕224号)、《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申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巴财社〔2019〕44号)、《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巴人社发〔2021〕15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巴府办函〔2022〕56号)文件规定:经开区人社中心对巴中建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泰美克科技有限公司、巴中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四川省巴中怡和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拟同意给予2023年吸纳就业补贴,现将补贴金额公示如下:1、给予四川省巴中怡和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吸纳就业补贴543230.23元(其中一次性吸纳补贴:43000元、岗位补贴:167844元、社保补贴:332386.23元),2、给予巴中建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吸纳就业补贴292174.12元(其中一次性吸纳补贴:37500元、岗位补贴:37824元、社保补贴:216850.12元),3、给予四川泰美克科技有限公司吸纳就业补贴262778.83元(其中一次性吸纳补贴:21000元、岗位补贴:90423元、社保补贴:151355.83元),4、给予巴中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吸纳就业补贴吸纳就业补贴28945.98元(社保补贴:28945.98元),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经开区人社中心实名反映,联系人:汪俊辰,联系电话:8651077,附件1:巴中经济开发区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xlsx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