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20〕2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闽财金函〔2021〕12号)要求,积极开展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的承保工作,做到全区水稻种植户愿保尽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中心支公司对我区辖区内的水稻种植进行了保险,水稻种植保险每亩保险金额为500元,保险费率3%(即保费每亩15元),对参加水稻种植保险的种植户,县级财政给予10%的保费补贴(即每亩1.5元),省级财政给予35%的保费补贴(即每亩5.25元),中央财政给予35%的保费补贴(即每亩5.25元),中国人寿财险漳州市中心支公司已对龙海区5345.03亩水稻种植办理了保险手续,参保户承担的保费16034.97元及区县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8017.57元已全部到位,省级财政应承担的保费补贴为28061.42元及中央财政应承担的保费补贴28061.42元还未下达,恳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给予拨付中央财政补贴28061.42元及省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28061.42元,附件:保单级数据表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中心支公司2023年10月26日附件:龙农〔2023〕71号.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