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为促进我区马铃薯种植产业发展,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保监局关于开展马铃薯种植保险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8〕121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龙海市2018年马铃薯种植保险方案》,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中心支公司对我区辖区内的马铃薯种植进行了保险,马铃薯种植保险每亩保险金额为1000元,对参加马铃薯种植保险的种植户,县级财政给予10%的保费补贴(即每亩5元),省级财政给予35%的保费补贴(即每亩17.5元),中央财政给予35%的保费补贴(即每亩17.5元),中国人寿财险漳州市中心支公司已对龙海区1527亩马铃薯种植办理了保险手续,参保户承担的保费15270元及区县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7635元(龙财金〔2023〕16号)已全部到位,省级财政应承担的保费补贴为26722.5元,中央财政应承担的保费补贴为26722.5元还未下达,恳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给予拨付中央财政补贴26722.5元及省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26722.5元,附件:保单级数据表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中心支公司2023年10月26日附件:龙农〔2023〕72号.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