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文件精神,2023年7月29日至9月24日,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潢川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于潢川县仁和镇、双柳树镇、卜塔集镇、黄寺岗镇、来龙乡、踅孜镇举办八期林木栽培和四期清水鱼养殖共十二期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班,经过筛查、检查及考核,培训合格且符合资金发放条件的学员共计271人,其中脱贫劳动力93人,现拟拨付至潢川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271名学员培训补贴21.68万元(补贴标准:800元/人)、评价补贴2.71万元(补贴标准:100元/人),同时拨付其中78名脱贫劳动力学员培训期间5天生活费补贴1.17万元及其中15名脱贫劳动力学员培训期间4天生活费补贴0.18万元,合计1.35万元(补贴标准:30元/天/人),以上共计25.74万元,现将拟拨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监督举报电话:0376-3005682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0376-6871155潢川县职业培训(考务)中心附件1:潢川县2023年一至八期林木栽培及七至十期清水鱼养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班培训(评价)补贴拟拨付人员名单.xlsx附件2:潢川县2023年一至八期林木栽培及七至十期清水鱼养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班脱贫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拟拨付人员名单.xlsx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