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南委办发〔2017〕20号)相关规定,经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人才奖励房资格条件,待五年服务期满后按规定予以兑现,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联系方式:建瓯市委人才办:0599-3719719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599-3721139接待科室: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来信投寄: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游金萍,2022年7月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医外科学硕士研究生毕业,2022年8月入职建瓯市立医院,可奖励不超过60㎡的人才奖励房或30万元购房补助,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