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南委办发〔2017〕20号)相关规定,经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购房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联系方式:建瓯市委人才办:0599-3719719,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599-3721139接待科室: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来信投寄: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序号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企业)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到我市工作时间在乡镇(企业)工作时间不动产证办证时间补贴金额(万元)1方晨晔建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墩镇丰乐支行徐墩镇本科2020.072020.092020.092023.09.0752叶婷建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道支行房道镇本科2019.062019.072019.072023.05.305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