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眉山市生猪产能临时调控方案的通知》(眉农规〔2023〕4号)、《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眉山市生猪产能临时调控一次性救助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规模猪场自愿申请、保险机构确认、县(区)级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并结合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规模猪场月度监测数据,现将2023年度眉山市生猪产能临时调控一次性救助补贴资金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0月27日—11月2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28—38114252,邮箱:429249157@qq.com,信件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208号(眉山市农业农村局),附件:1、2023年度眉山市生猪产能临时调控一次性救助补贴资金公示表(规模猪场)2、2023年度眉山市生猪产能临时调控一次性救助补贴资金公示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