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跑县”推荐工作的预通知》和《四川省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川商市建〔2022〕16号)等文件精神,经东坡区商务博览局提请,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组成联合验收组,于2023年10月25日对东坡区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升型县”开展了实地验收,根据联合验收组意见,东坡区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升型县”通过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3个自然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向眉山市商务局、眉山市乡村振兴局、眉山市邮政管理局反馈,联系方式:市商务局,028-33090951(市场体系建设科)眉山市商务局2023年10月26日。